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文件精神,参照同类民办院校的收费标准,结合我校发展需要和实际校情,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现拟《江西工程学院调整2021年新生收费标准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学生及学生家长公示,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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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江西工程学院拟2021年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告表.zip
江西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