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1]20号)文件和我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校政学字[2021]201号)的文件精神,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各二级学院推荐评选、审议、公示,校学生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拟推荐我校2020级工程造价本科一班刘宝源等564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侯选人,进行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1月11日前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邮箱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心或校纪委监察室反映,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9日。
联系人: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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