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江西工程学院章程》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进一步做好当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启动章程修订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党的建设内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款“民办学校应当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完成修订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规定,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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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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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