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2022年4月25日,建设单位在新余市渝水区主持召开了江西工程学院仙女湖校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30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江西工程学院。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日至6月2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吴波
单位地址:江西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15279000319
附件: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22-4-一期工程.pdf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一期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