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238

按照《关于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2023年师资情况、教学计划和服务项目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学校官网首页的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师资情况:对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的指标要求,同时在十四五期间逐步达到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指标要求。

二、教学计划: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颁布的《关于制订 2021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见附件1);

三、学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关于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的相关要求,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学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维持上年收费标准不变,执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详见附件2)

四、意见反馈的电话:

教育厅监管服务电话0791-86765102,江西工程学院服务电话0790-6337668。邮箱974763258@qq.com

五、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8日开始至2023年秋季新生报到结束后。

附件:

附件1:江西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专科专业教学计划.zip

附件2:江西工程学院2023年收费项目及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