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2024年师资情况、教学计划和服务项目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学校官网首页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师资情况:对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的指标要求,同时在十四五期间逐步达到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指标要求。
二、教学计划: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颁布的《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老生适用)、《关于制订2021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老生适用)、《关于制订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生适用)、《关于制订2024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生适用)等文件执行(见附件1);
三、学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关于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的相关要求,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学费、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维持上年收费标准不变,执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详见附件2)
四、意见反馈的电话: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791-86765102,江西工程学院纪委监察电话0790-6337668。邮箱JGJJJCC@163.com
五、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开始至2024年秋季新生报到结束后。
附件:
1.江西工程学院2021-2023级、2024级本科专科专业教学计划
2.江西工程学院2024年收费项目及标准
1.江西工程学院2021-2023级、2024级本科专科专业教学计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