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江西工程学院在新余市委党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会议。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魏建克主持会议并讲话。学校全体党委委员出席、正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魏建克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做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推动学校规范办学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魏建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要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抓好学习,扎实开展“零投诉、零信访”攻坚行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学校出台了《关于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实现“零投诉、零信访”攻坚战的通知》,要深入细致排查师生的思想动态,严防发生各类违法违纪和意识形态问题,经常性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三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规范办学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政府放心、社会需要、人民满意的应用型本科教育。
为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魏建克提出“四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党员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能力,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基本准则,规范正确行使权力。二是进一步提高底线思维能力。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主动权。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战略定力,在事关全局和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三是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能力。要不断巩固提升规范办学三年行动计划整改工作成果,引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四是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会议邀请到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师资库成员、新余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库成员李弘雯副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李弘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要求”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
会议期间,江西工程学院在新余市委党校反腐倡廉教育馆开展了“知纪明心,廉洁从教”实践教育活动,旨在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上,党委委员、副校长沈良,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德华,党委委员、校长助理陶小兵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重要内容为主题,结合本职工作作了中心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将其贯彻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校治理中的落地生根,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编辑:何 凯
一审:何 凯
二审:谢旻旻
三审:于永清